離開健忘症丈夫後,他才學會愛我張三的歌 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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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丈夫是一位業界聞名的金牌律師,可他記不住除案情之外的所有事情。 他從來記不住我的生日,記不住我們的結婚紀念日。 他每天晚上站在臥室門前,禮貌又疏離地問:“是這一間嗎?” 他甚至記不住我的名字,記不住我的長相…… 為了讓他“記住”我,我在牆上掛著我們的婚紗照,底下貼著標籤:“紀念日:5月20日”。 我在臥室門上貼著門牌,上面刻著“臥室”。 我甚至把家裡所有東西都貼上了便利貼,上面寫著詳細的使用說明和背景介紹。 我以為這是他高強度工作下的後遺症,所以我從無怨言。 直到那天,一場連環車禍,我和他的發小蘇白靈被同時送進了急診室。 他瘋了一樣衝到蘇白靈病床前,用清晰又急切的語調嘶吼:“她有心動過速,上個月感冒過一次,沒有發熱……” 負責搶救的護士抓著他問:“先生,您太太也受了重傷,她有什麼病史或過敏史嗎?” 他轉過頭,看向渾身是血的我,茫然地搖了搖頭,“我不記得。” 那一刻我才明白,他不是健忘,他的記憶力好得驚人。 他只是把那份精確、珍貴的記憶,給了另一個人。 而關於我的一切,他從來沒放在心上。 這是一場愛與背叛的極致拉扯。 這是一段撕心裂肺的自我救贖。 可是當我決定離開,他卻慌了…… 開始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