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小子六歲時,就跟爺爺習武,八歲時就有模有樣,他從小調皮搗蛋,偷過人家的蘋果,殺過人家的雞,十歲時強拉同村的小女孩要給他當媳婦,被父親知道後暴打一頓。十二歲時,他已成了村裡的孩子王,領著一群小屁孩整天為村人行俠仗義。因看不慣張寡婦的爛情,就摸了她的屁股,成了村人飯後茶餘的笑談。
混小子名聲已傳的十裡八村皆知,好人愛他,壞人恨他,因他並不是真混,他懂得尊老愛幼,不懼強權惡霸,不欺弱小。
十八歲開始,他南下深圳,東到上海,北上北京,西到新疆。他做過生意,做過社會混混中的老大,做過企業中的老闆,因算命先生說他命帶桃花,所以生性風流,他的身邊唯不缺的就是女人。 開始閱讀